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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保密工作 筑牢保密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3-05-15     作者:     来源:

保密工作事关重大,为进一步提高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保密法治观念和保密意识,推动保密工作落地落实,保密小课堂开课啦!

一、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泄漏或被非法利用,由国家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的活动。从工作目的看,保密工作包括预防和打击窃密泄密活动;从工作过程看,保密工作贯彻国家秘密运行的全过程;从工作方式看,保密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法制建设、指导管理、技术防护、监督检查等方面。

二、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三、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

《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国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

四、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五、违反《保密法》造成泄密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

(一)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文件传达不泄密对涉密文件收发、传阅、使用、保存、复制和销毁进行全过程管理。涉密文件严格按照规定范围阅办,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出办公区域,严禁在办公场所以外的地方打印、复印、扫描涉密文件、资料。

阅览密件要遵规谨防涉密载体在阅读、使用过程中丢失或被不应知悉者查看,机关、单位领导或有关人员在阅看完涉密文件资料后,要及时退回机关、本单位机要保密室,锁入保密柜内,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致使进出办公室的其他人员接触、知悉文件资料内容。

复制密件不随性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及《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明确,复制机密级、秘密级国家载体,要经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按需复制密件,严禁擅自复制涉密文件资料。

保存密件别大意涉密文件资料应保存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和部位,并定期清查、核对。

国家秘密莫私存在工作中,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可未经批准擅自摘抄涉密文件资料内容,也不得擅自对涉密谈话、涉密会议和活动内容进行文字记载或录音、录像,更不可私自留存、存储国家秘密信息或者国家秘密载体。

居家办公不碰秘严禁将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带回家中;严禁在家中谈论涉密信息,不随意扩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围。

网上办公不谈秘严禁在互联网远程办公、移动办公、视频会议中谈论涉密信息及内部敏感信息。

使用手机不涉密严禁在手机通话中谈论国家秘密或利用手机短信等发送国家秘密,严禁使用手机拍摄、存储、传输涉密信息及内部敏感信息。

公共网络不传秘严禁通过互联网邮箱、即时聊天工具(微信、QQ、钉钉等)方式传输涉密文件、不予公开的文件、领导指示批示、工作部署安排等内容。

信息发布先审查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严格做好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局域网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严禁违规发布涉密信息。